26 3月, 2013

活絡藝品流通 藝術銀行上路







大陸藝術市場交易活絡,反觀台灣,如同文化部長龍應台所言,「台灣收藏家不太收藏台灣的作品。」發掘有潛力的創作者,同時活絡國內藝術品的流通,文化部25日啟動「藝術銀行」計畫。

今年將以3500萬(台幣,下同)的預算購置畫作,再以租賃的方式提供公部門、外交系統以及私人企業,龍應台希望此舉能夠讓藝術走入生活,長遠發揮美學扎根的作用。


     藝品只租不賣

「藝術銀行」的概念並非台灣首創,加拿大早在1972年設立,澳洲和韓國也行之有年。龍應台分享去年訪察美加時,在當地的政府機構,皆可以欣賞到當地畫家的創作,她感受特別深刻。 龍應台強調「藝術銀行」購入的對象在年齡和媒材上沒有限制,以有潛力但未成名的藝術家作品為主,「銀行」的藏品只租不賣,相關執行面的事務交由國立台灣美術館辦理。

因應「銀行」這項全新業務,文化部編列3500萬元作為今年的人事管銷費用,包括約聘15位工作人員和整建前新聞局地方新聞處為庫房。藝術品的租賃費用,國美館館長黃才郎指出,是以藝術品購入價的百分之0.4為租金,另加保險費和運輸布展費,租期最短3個月最長1年。

     即日起對外徵件

     文化部以編列預算的方式購置藝術品,活絡市場的立意良善,但是「租賃」和「典藏」畢竟是兩種概念,美術館主要站在藝術史的角度進行典藏,租賃在考量接受度和方便性等必要因素,選擇對象免不了會因應市場。黃才郎坦言,較占空間的裝置藝術,可能就比較不適合,再者,假設某一位藝術家的作品特別受租賃者歡迎,自然會拉抬這位藝術家的身價或引領出市場趨勢。

     「藝術銀行」即日起至5月15日對外公開徵件,唯有中華民國國籍的創作者才有資格,每人被購置的作品不能超過5件,龍應台指出,最快今年7月銀行的收藏就會開始流通,第一階段以進入公部門的公共空間為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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